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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须知

发布时间:2023-03-20 作者: 字体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 来源: 浏览次数:

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

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须知

  一、举报受理范围:

  1.校企合作办学名义违规提高学费标准,违规收取实习费、实训费、校企合作费、委托培养费等行为。

  2.通过虚假宣传、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培训收费,将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等问题。

  3.未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进行统一核实、统一管理,违规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收代缴和上缴前分配。

  4.校外教学点违规变更学费标准或自立收费名目搭车收费、捆绑收费。

  5.有关部门、单位向学校摊派任务、打招呼,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资料、学习用品报刊杂志、其他服务等乱收费。

  6.有关部门、单位和学校违规审批进校园事项,向进校园机构进行利益输送,为乱收费行为提供便利。

  二、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  三、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
  四、举报平台、电话、邮箱

  1.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:http://218.75.223.250:8000/index.html

  2.乱收费整治办:0731-22713049

   学校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网络大厅:0731-22713189

   纪检监察处:0731-22713086

  3.邮箱:yszyjjjc@163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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